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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名称 :第9届马来西亚优秀青年作家奖
2. 颁发者 :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总会(华总)
3. 颁发日期:2010年11月
4. 宗旨 :
(a)表扬马来西亚华族优秀青年作家所作贡献
(b)鼓励华族青年从事文学创作
(c)提高马来西亚华文文学水平与作家之社会地位
5. 释义 :
5.1 马来西亚优秀青年作家奖每两年颁发一次,每次一名,奖励办法如下:
(1)现金RM5,000.00
(2)奖座一个。
5.2 第9届马来西亚优秀青年作家奖是颁给年龄截至2010年12月31日之时,不超过45岁,以华文从事小说、散文、诗歌、戏剧、文学评论、杂文等文学创作的人士,其作品内容必须反映大马社会现实,具有国家意识,致力为发扬马来西亚华文文学而努力者。
5.3 评选程序由“马来西亚优秀青年作家奖工委会”委任3名国内外著名作家与学者负责评审,彼等必须对马来西亚华文文学有基本认识和研究。
6. 工作委员会:由华总文化委员会委员组成“马来西亚优秀青年作家奖工委会”全权负责有关颁发事宜。
7. 评审团 :评审团由工委会委任,共委任3名评审委员,并委任一人在颁奖礼上代表评审团发表得奖人所以得奖之总评语。
8. 申请参赛办法及规则:
8.1 申请参赛者必须是马来西亚在世公民,截至2010年12月31日年龄未超过45岁者。
8.2 参赛者须以挂号寄来(或亲自送来)本身最感满意之2部已出版之文学著作单行本。每部单行本共须寄来4本,3本供评审,1本供存档。参赛者若已出版单行本逾2部者,亦只限选择2部寄来,但其他著作可另行拟写“文学简历”略作介绍。而寄来单行本不足2部者,则视为无效。
8.3 若申请参赛之单行本存量不足4本,可将之复印足4本。复印本必须清晰。
8.4 不可将尚未出版的零星作品装钉成册当作单行本寄来,此举将视为无效。
8.5 参赛之2部单行本,其内容可允许不同的文类合成,如小说、散文、诗歌等。
8.6 与文学性质无关之著作单行本,例如专谈科技、环保等课题的单行本请勿寄来,此类著作将视为无效。
8.7 申请参赛之作者可自行拟写或请文坛师友拟写一份“文学简历”,简短扼要地介绍写作历程,所出版之著作及其所获文学界人士之评语等,一起寄来,俾评审人参考资料。(此项文学简历是附加资料,非硬性规定)
8.8 “第9届马来西亚优秀青年作家奖”评审团所评定之得奖人人选为定案人选,参赛者不得有异议或非议。
8.9 申请者须先向华总秘书处索取《第9届马来西亚优秀青年作家奖简章》及参赛表格一份,申请者可寄来或传真回邮地址,以便寄上简章与表格。
8.10 申请参赛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20日,逾期失效。请将所规定之书籍、及填具之表格在截止日期前一倂挂号寄来或送来。
8.11 申请参赛者请寄来2帧半身照片以资主办者备用。
备注:本简章若有未尽善处,工委会有权修订之。
华总秘书处地址:
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总会
“优秀青年作家奖工委会”
Gabungan Petubuhan Cina Malaysia
1, Jalan Maharajalela, 50150 Kuala Lumpur.
电话:03-22734008
传真:03-22734020
下载参赛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