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判无国籍女童获公民权, 林火莉盼政府勿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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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5日讯)华总妇女部主席拿督林火莉对怡保高庭今天裁决大马公民与中国籍女子在我国未婚产子后,其今年5岁女儿终获得我国公民权一案表示欢迎和支持,并希望政府不要对这项标杆性案例作出上诉。

她发文告表示相信国内仍有不少类似的个案,随着法庭今天这项重要宣判后,肯定将有利于国内类似情况下出现的无国籍儿童或子女处境,以申请或再上诉以成为我国公民地位。

她认为,不论在出世时父母是否注册结婚,只要其中一方为我国公民,有关孩子都应该获得申请成为大马公民的权利与机会。

他也呼吁政府通过内政部属下的国民登记局处理相关程序,确保这名女童成为我国公民,并享有公民的一切地位和权益。

另一方面,林火莉希望政府尽速处理之前吉隆坡高庭裁决,政府必须让我国妇女与外籍配偶在海外出世子女自动享有我国国籍一案所产生的一系列后续问题和行动,以最大的民意为依归,朝向最终撤消上诉,并执行有关裁决,让它成为政府彰显我国男女平权的一个良好与正面判例。

新闻来源:星洲网 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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